金田股份: 金田股份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9 08:44    点击次数:197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4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铜转债”交易价格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8 月 14 日、8 月 15 日连续 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截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金铜转债”收盘价格为 203.291 元/张,相对 于票面价格溢价 103.29%,转股溢价率 3.3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当前估值风 险,理性投资。   ? 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查,并发 函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金铜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5 号)同 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4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4.50 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9 号文)同意,公司 14.50 亿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金铜转债”,债券代码“113068”。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金铜转债”自 2024 年 2 月 5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原 定转股起始日 2024 年 2 月 3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转股期至 2029 年 7 月 27 日,“金铜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75 元/股。由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75 元/股调整为 6.63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披 露的《关于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9)。由于公司股价满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 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金铜转 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63 元/股调整为 5.90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告编号:2024-096)。2025 年 1 月 7 日,公司回购注销了激励对象 417,510 股 限制性股票,经测算本次转股价格无需调整,转股价格为 5.90 元/股。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不调整可转债转 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由于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90 元/股调整为 5.7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金铜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项目延期的议案》,对“金铜转债”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根据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铜转债”的附加回售 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 2024 年 3 月 15 日至 2024 年 3 月 21 日,回售价格 为 100.13 元/张(含当期利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提供的数据,本次“金铜转债”回售申报期内,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 480 张,回售金额为 48,062.40 元(含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金铜转债”可选择回 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可转债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金铜转债”交易价格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8 月 14 日、8 月 1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 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 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 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风险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四)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投资”)、实际 控制人楼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楼静静女士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日起 12 个月内 (即 2024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 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8,8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4,200 万元(含),其中:金田投 资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括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楼城先生本次增持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9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100 万元(含),资金来 源为自有资金;楼静静女士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9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2,1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楼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票 3,450,09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20%,对应 增持金额为 19,907,048.40 元(不含交易费用);楼静静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票 3,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约为 0.19%,对应增持金额为 19,079,20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金田投 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票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的 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 公司可转债(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8.61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即 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2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124)。 由于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61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8.50 元/股(含),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11,764,706 股至 23,529,411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 计回购股份 15,213,96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95%,成交的最高价 为 7.97 元/股、最低价为 5.20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99,573,188.54 元(不 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73)。   公司的股票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已在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金铜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金铜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金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 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金铜转债”全部赎回。   截至 2025 年 8 月 13 日,“金田转债”和“金铜转债”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 量累计为 218,666,356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4.77%。具 体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核实,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可转债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 司本次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金铜转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金铜转债”交易价格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8 月 14 日、8 月 1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                   “金铜转债”收盘价格为 203.291 元/张,相对于票面价 格溢价 103.29%,转股溢价率 3.3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铜 转债”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且公司已决定赎回。投资者所持“金铜转债” 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5.79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 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 0.0477 元/张(即合计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三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